一、術語
1、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
項目建設單位依法應承擔水土流失防治義務的區域,由項目建設區和直接影響區組成。
2、項目建設區
開發建設項目建設征地、占地、使用及管轄的地域
3、直接影響區
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對項目建設區以外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地域。
4、主體工程
開發建設項目所包括的主要工程及附屬工程的統稱,不包括專門設計的水土保持工程
5、線型開發建設項目
布局跨度較大、呈線狀分布的公路、鐵路、管道、輸電線路、渠道等開發建設項目。
6、點型開發建設項目
布局相對集中、呈點狀分布的礦山、電廠、水利樞紐等開發建設項目。
7、建設類項目
基本建設竣工后,在運營期基本沒有開挖、取土(石、料)、棄土(石渣)等生產活動的公路、鐵路、機場、水工程、港口、碼頭、水電站、核電站、輸變電工程、通信工程、管道工程、城鎮新區等開發建設項目。
8、建設生產類項目
基本建設竣工后,在運營期仍存在開挖地表、取土(石、料)、棄土(石、渣)等生產活動的燃煤電站、建材、礦產和石油天然氣開采及冶煉等開發建設項目。
二、本項目必須達到的總目標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》(1991 年頒布)第19條規定,“建設項目中的水土保持設施,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產使用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,應當同時驗收水土保持設施,并有水行政主管部門參加。”依據《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》要求,本項目六大措施綜合防治總目標為:
(1)擾動土地整治率:項目建設區內擾動土地整治面積占擾動土地總面積的百分比,本項目應達到94%。
(2)水土流失總治理度:項目建設區內水土流失治理達標面積占水土流失總面積的百分比,本項目應達到88%。
水土流失控制比:容許土壤流失量與治理后的平均土壤流失強度之比,本項目應達到0.6.
(3)攔渣率:項目建設區內采取措施實際攔擋的棄土(石、渣)量與工程棄土(石、渣)總量的百分比,本項目應達到93%。
林草植被恢復率:
項目建設區內林草類植被面積占可恢復林草植被(在目前經濟、技術條件下適宜于恢復林草植被)面積的百分比,本項目應達到95%。(水土保持種草應采用經濟價值高、保土保水能力強、抗污染性能好的優良草種,當年出苗率與成活率在95%以上,三年后保存率在85%以上)。
(4)林草覆蓋率:林草植被面積占項目建設區面積的百分比,本項目應達到10%,(一級水土流失防治標準應達到25%)。質量目標:單位工程合格率100%,單位工程優良率85%以上。工期、安全、環境目標、投產、投資目標與主體工程一致。